惠州市亨迪树脂制品有限公司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〉的公告》(国环规环评〔2017〕4号),现将《惠州市亨迪树脂制品有限公司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》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惠州市亨迪树脂制品有限公司(二期)
建设单位:惠州市亨迪树脂制品有限公司
公示时间:2019年9月10日一2019年10月12日
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如有问题,请向我公司反映。
联系人:邱建强
联系电话:13926843333
惠州市亨迪树脂制品有限公司(二期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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